呂律師您好,朋友們都要我來請教您。因為我是一個全職媽媽,我先生不讓我出去工作,但他也沒有每個月給固定生活費給我。然後我跟他談過我想去上班,他認為保姆托嬰費用很貴,所以他不想,要我在家顧小孩,之前談過要上班,他就要離婚,但我為了小孩我也就算了不想跟他爭吵。但他吵架就會說不要跟他拿錢不要用他的錢,甚至有時候會說要離婚叫我馬上滾出去,不准帶任何東西。
我的小孩還小,我也沒有工作沒有收入,他也沒有給固定生活費,甚至他每天下班到家就是玩手機、喝酒,不會陪我跟小孩,每天都是我一個人在顧小孩,包括假日也是,他都很自私的不會一起照顧小孩。小孩的生活所需他都沒有參與,他只有心情好想抱小孩就抱幾分鐘就又丟給我,我真的覺得這段婚姻我很不被尊重,他也沒在乎過我感受,更沒真心想照顧孩子。請問律師,我該怎麼辦?
這位失主您好,本草綱目沒有記載,「離婚治百病」,但是結婚還是必要的,因為只有如此,才會知道單身究竟有多幸福。所以,看到你的提問,就像是法官看到喜歡的案例一樣,一定要好好的為你說明。
首先,你要瞭解某些男人的心態,他們的心態就是,給你錢,你趕快做。這種情況,叫做過路財神。老公給你定期定額,甚至是全部的薪水,但是對你而言,收入二萬,支出三萬,你得要跟娘家調錢,或是拿自己的婚前存款、借款,來處理這個家的所有開銷。他交給你薪水,全數花光,甚至不夠,但是他覺得薪水都已經給你了,你還要怎樣?離婚的時候,還會問你,我這十年來的薪水去哪了,是不是被你拿回娘家或是去買SK 2精華露了?說不定還會跟法院請求返還這十年來的他賺的薪水,說你是不當得利,完全以為這個家只需要陽光空氣水。
欸,這位先生,你是胖虎嗎?給大雄100元,買了200元的玩具,還要他剩下50元,這本帳要怎麼算?重點是,有給薪水嗎?養她就是薪水?講難聽點,如果女生不踏入婚姻,她在外工作養活自己,說不定每年還可以出國兩次呢!還跟你在那邊計較50、100的,笑死人。
想想一個工作10年,收入五萬元,住在父母家,只要照顧好自己的女性,可以過什麼樣的生活?下班去做SPA、假日跟好友出去喝下午茶、偶爾到日本去看櫻花、喝咖啡不用看價錢、千層派可以吃Lady M,演唱會狂奔五月天告五人,誰在跟你擦地板、換尿布、洗衣服、做晚餐、送安親,還要提心吊膽,擔心這個月的生活費,老公卯起來不給,就要回家跟媽媽借錢?
在外面工作有薪水,在家裡工作就要相忍為國、零收入高負債,不但要看老公臉色,還要忍受奚落,你這隻米蟲,老子養你耶,不然你還要怎樣?今天晚上表現好一點,讓老子爽一下,不然你下個月就沒錢可以拿。接著老婆就要含著眼淚帶著微笑的去換尿布、洗衣服,老公在沙發上滑手機看抖音,順便斗內那個用濾鏡拉長腿的美女,一邊打字問對方,正妹給虧嗎?
但是,你已經被剪斷翅膀,被迫只能當女奴,該怎麼辦呢?
容我引用中國共產黨打敗中國國民黨的策略:「一分抗戰、二分應付、七分發展。」
這個時候,你只能偶爾反抗就好,對於他的言語霸凌,你就視而不見、聽而不聞,只需要用一分力氣。為什麼是一分?因為,在意,才會生氣,不在意,根本就不必放在心上,別忘了,你的目的就是要離開他。家務、照顧孩子等等,還是要花點力氣處理,如果娘家有後援,就把孩子帶回娘家;沒有後援,過得去就好。你應該把所有精力,都放在存錢。你應該要去工作,從基層做起也可以,或者是把你以前所學、工作技能,嘗試銜接起來。如果他說,工作就離婚,那麼你就請他多給你一點家用,但是全部存起來,去學技能、考證照;或者乾脆翻臉,就硬是去工作,相信我,他以「我老婆去工作,所以我要離婚」當作理由提告,沒有任何一個法官會給他好臉色看。依附他發展,等到壯大以後,就可以準備離婚了。
請你記得,用經濟貶低對方、控制對方,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種。即便他把所有薪水交給你,只要你可以私人使用的金額,不超過基本工資,你根本就應該去找份工作,更別說愛給不給、給得太少。一個月給二萬要你做八萬的事,還會跩得二五八萬。你沒有義務被他困在家裡從事家務勞動。勇敢一點,讓自己被剪掉的翅膀,重新長回來。
沒工作,就沒底氣。別把自己的未來,交付在別人手上,畢竟有些人,翻臉就是比翻書還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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