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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離婚,有一個高中的孩子,最近想再婚,問我的意見。很多人說,單親媽媽再婚,都要好好慎重考慮。
我想起了一個故事。
大家都看過人間四月天吧,徐志摩為了林徽因,逼迫元配張幼儀離婚。最後張幼儀一人扶養兒子,還做了生意,成為銀行家、企業家,非常勵志。
53歲的張幼儀認識了隔壁鄰居蘇醫生,有了再婚的打算。但張幼儀的思想還是很傳統,其實在張幼儀和徐志摩離婚後,就有人追求過她,其中還包括羅家倫(首任清華大學校長),但張幼儀為了孩子,都不敢多想。
這次遇到了蘇醫生,誠懇的真情打動她,她想結婚了,但不敢貿然決定,於是她寫信給二哥、四哥及兒子,尋求他們的答應。
那是七八十年前的事,張幼儀不年輕,她與徐志摩生的兒子都已經結婚,孫子也都很大了,那時候的風氣也很保守,對於一個中年婦女再婚大家都持否定的態度。
這個年紀再婚還有意義嗎?
對方是否貪圖張幼儀的財產?
這人會不會給家族帶來麻煩?
四哥沒有回應。
二哥發了電報,先說:好。但又發了另一封電報,說:不好。
最後,張幼儀才又收到二哥的信,上面寫了:「兄不才,三十多年來,對妹孀居守節,課子青燈,未克稍竭綿薄。今老矣,幸未先填溝壑,此名教事,兄安敢妄贊一詞?妹慧人,希自決。」
大意是說,你哥哥我沒什麼才能,你守寡三十多年,獨自帶孩子,我都沒有幫上什麼忙,如今我也老了,我也不敢發表意見,妹妹你很聰明,你就自己決定吧。
張幼儀的兒子也回信了。
「母孀居守節,逾三十年。生我撫我,鞠我育我,劬勞之恩,昊天罔極。今幸粗有樹立,且能自贍,諸孫成長,全出母訓。綜母生平,殊少歡愉,母職已盡,母心宜慰,誰慰母氏?誰伴母氏?母如得人,兒請父事。」
這封信讀了讓人非常感動,兒子說,媽媽您守節三十多年,生我養我照顧我,我能有點出息,都是母親的教誨,您作為母親的職責已盡,如果您有喜歡的人,兒子願意像孝順父親一樣孝順他。
「母如得人,兒請父事。」這句話讓張幼儀非常寬慰,感恩母親撫鞠,期盼母親幸福,鼓勵母親邁出新的一步,也許她上半生過得不算順遂,但能有一個這樣的兒子,也值得了。
關於再婚,四哥棄權、二哥沒有意見、兒子贊成,張幼儀就這樣結了婚,
一九八九年,張幼儀病逝於紐約,臨終前,對隨侍在側的兒子說她的墓碑上要刻「蘇張幼儀」四個字。
有人說這四個字是對徐志摩最好的報復,代表張幼儀內心還是惦著他。
但張幼儀究竟有沒有愛過徐志摩呢?
張幼儀說:「你總是問我,愛不愛徐志摩。你曉得,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。我對這問題很迷惑,因為每個人總是告訴我,我為徐志摩做了這麼多事,我一定是愛他的。可是,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,我這輩子從沒跟什麼人說過「我愛你」。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家人叫作愛的話,那我大概愛他吧。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女人裡面,說不定我最愛他。」
ps:當年看人間四月天時,我最喜歡林徽因,因為周迅實在太美了,現在反而最愛張幼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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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薪水三萬多的時侯,最愛買名牌包,因為我不知道我除了用身上名牌的logo,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證明自己很不錯。
當時,我一定要買logo很大的款式,深怕世界不知道我有一個名牌包,每年生日都要買一個名牌的東西給自己當禮物,像是名片夾、放筆的小包包等等,彷彿買的越多,看起來越有身分、越厲害,後來,我也沒因此變得有社會地位,倒是因此存不太到錢。
等到現在,收入增加了,卻很少買包,因為我騎摩托車代步,實在很難照顧包包,我也沒什麼場合需要背著名牌包,目前我最愛的包包是有狗狗圖樣的pvc袋子,上面印的狗照片,跟我死去的狗_黃阿毛好像,有這個包包在身邊,我就覺得我的狗黃阿毛還活著。
我還是會偶爾買名牌的皮夾,圍巾,坦白說最實用的還是皮夾,其他多數也是放在櫃子,至於多年前買的那些包包,都沒有當年的光澤質感了,歲月讓包包染塵,我的人生也因為經歷滄海桑田,在一次一次受傷後,眼神一次又一次變得黯淡。
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理由會想擁有奢侈品,只要當下它可以帶給你快樂,那就值得。
很殘酷的事情是,美與時尚,最大的關鍵從來不是包包,而是臉跟身材,把這兩樣顧好,就算身上穿抹布、拿紅白垃圾袋也可以很閃亮。
每個階段,每個人要的東西都不同,價值觀也不同,如果我現在有一筆錢,我會拿來旅行,多看看有趣的風景,體驗人生,但我也不會因此後悔年輕時花錢買名牌包,因為對當時的我來說,我真的需要那些圖騰,撐起不夠自信的自己。
希望你花的每一筆錢,都可以讓你變得更開心,那就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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