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就是在 複合式 運動場所, 遇見的情況.
元月份的每一個週末/日, 都有包場, 為了要容納桌數, 就產生這樣的停止使用運動設施的舉動.
館方表示 - 運動, 健身 非館內經營的強項, 泳池使用率也不高... 因此才有這種決定.
似乎是公佈後, 引起游泳會員的強烈反應, 口頭上解釋 的權宜之計為 - 泳池照常可以使用, 提供浴袍, 讓會員經過餐桌走道時, 不至於尷尬....
換句話說 - 餐廳包場客人用餐時, 也可以欣賞大家的泳姿呢?!!
在館方先收完 年費 後, 聽到櫃檯主管如此的回應 - 真讓想要健身, 游泳的會員 或 考慮中的潛在客人, 聽了真是讓人冷了半截.
既然是館內的設施, 會員就有權利使用.
這與 "游泳人數多寡" 是 兩回事 !!
運動, 健身 非館內經營的強項...那館內經營的強項是什麼呢???荷風跟八賦曲嗎??? :))
回覆刪除哈哈, 說得好! :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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